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93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管理办法》校国字〔202411,现就2024-202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总价超过10万元、用于教学科研的成套仪器设备;

(三)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二、考核时间

202491--20258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原始使用记录或相关材料为依据。

(一)机时利用

主要考核仪器设备学年度使用的有效机时数,核查运行使用记录。

(二)人才培养

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组织有关的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大型仪器设备、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以及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三)教学科研成果

各类成果包括奖项、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

(四)共享服务

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外服务及收入情况。

(五)功能利用与开发

设备的原功能利用和新功能开发情况。

(六)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日常管理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持证上岗,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等。

 四、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分为自评、二级单位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一)二级单位自评考核阶段(2025923--20251024日),由各单位成立分管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1.所有考核范围内设备需要填写《2024-2025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汇总表》,其中30万以上(含)和10万以上(含)30万以下设备分开填写(详见附件1)。

    2.二级单位填写《2024-2025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

    3.单台套仪器设备价值在30万以上的(含)需由大型仪器管理员在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在线上进行仪器考核指标内容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其中仪器对外企业服务相关材料在填写时需单独上传。

    4.各单位对自评阶段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按流程审核。

 (二)学校核查阶段(20251027--20251123日),学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各二级单位的自评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对各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状况进行线上考核打分和线下现场抽查。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单台仪器设备学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

   1.优秀:总分≥85分以上;

   2.良好: 75分≤总分<85分;

   3.合格: 60分≤总分<75分;

   4.不合格:总分<60分。

 (二)单位学年度效益总体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1.优秀: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85分;

   2.良好: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70分;

   3.合格: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60分;

   4.不合格: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低于60分。

各相关二级单位1025日前将纸质附件1及附件2报送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电子版发邮箱zoubu@ahpu.edu.cn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2871461

  

附件1:2024-2025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总结报告.docx

附件3:2024-2025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内容填报说明.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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