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范围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有资产入账、变动、处置、清查及闲置资产调配等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管理工作,编制房产配置方案,按规定加强监管等。
四、负责学校资产出租出借的相关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备案。
五、负责统筹全校实验室规划、建设、管理与检查工作,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等部门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落实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及规章制度建设。
六、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等。
七、负责教学、科研、行政设备的管理与大型设备维修管理,以及政府采购进口设备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报批工作。
八、负责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学校统一采购活动。
九、负责对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和监督。
十、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负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全面工作;
三、制定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主持召开处内各类会议,传达、布置、学习、讨论、检查、总结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审议、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组织全处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好处内人才梯队建设;
六、负责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和完善部门业务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协助处长做好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日常管理工作;
三、按照处内分工,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类工作事项的审核,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向处长汇报;
四、按照要求,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协助处长组织全处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受处长委托组织和参加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
七、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信息发布、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三、负责处各项事务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工作。
五、负责相关会议的准备和会议纪要拟稿工作。
六、协助处领导及相关科室制定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七、负责本单位宣传报道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国有资产入账、变动、闲置资产调配、处置等工作;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申报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办理资产评估、资产出租出借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单位行政办公家具设备的配置工作。
六、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维工作,以及资产信息管理与上报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房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学校公用房、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公用房的核定、调配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周转房的租赁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房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房产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八、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的安全检查。
四、负责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五、协助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的相关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八、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仪器设备规章制度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技术资料合规性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进口设备有关业务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仪器设备验收监督、入账审核等工作。
五、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仪器设备相关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七、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采购规章制度的拟定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及审查工作。
三、负责校内统一采购组织实施及委托代理采购相关工作。
四、负责受理各类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及回复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校内评审专家库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七、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八、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