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管理办法》校国字〔2024〕11号,现就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
(二)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总价超过10万元、用于教学科研的成套仪器设备;
(三)单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二、考核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范围内产生的原始使用记录或相关材料为依据。
(一)机时利用
主要考核仪器设备学年度使用的有效机时数。
(二)人才培养
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组织有关的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大型仪器设备、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以及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三)教学科研成果
各类成果包括奖项、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
(四)共享服务
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外服务及收入情况。
(五)功能利用与开发
设备的原功能利用和新功能开发情况。
(六)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日常管理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持证上岗,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等。
四、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分为自评、二级单位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一)二级单位自评考核阶段(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由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负责人填报《2023-2024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单位考核小组。各单位对自评阶段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验证,并填报《2023-2024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汇总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总结报告》(附件3)。
(二)学校核查阶段(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0日),学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各二级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对各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状况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单台仪器设备学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
1.优秀: 总分≥85分以上;
2.良好: 75分≤总分<85分;
3.合格: 60分≤总分<75分;
4.不合格: 总分<60分。
(二)单位学年度效益总体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1.优秀: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85分;
2.良好: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70分;
3.合格: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不低于60分;
4.不合格:被考核的仪器设备平均得分低于60分。
各相关二级单位10月25日前将纸质附件1、附件2、附件3及≥30万教学与科研设备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电子版发邮箱zoubu@ahpu.edu.cn。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2871461
附件1:2023-2024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4: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内容填报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