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323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各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应当纳入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和社会监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且账面原值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除涉密仪器设备外,必须向校内外开放共享;账面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在保证完成学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当向校内外开放共享。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本单位牵头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原则上应为学院、部门负责人和平台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

三、各设备使用负责人进入校园网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区,发布本人负责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共享发布工作。

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纳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对未按期完成共享发布的,在使用效益评价考核中该设备共享服务分项酌情扣分。

五、确因涉密等特殊原因不适合共享的设备,相关单位须提供纸质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符合条件的本次可不予共享。

联系人:邹老师;电话:2871461;共享交流群513668952。

附件1: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清单.rar

附件2:仪器上传维护操作说明书(教师-仪器负责人).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