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温馨提示》及相关政策规定,2021年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预算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算采购项目报送范围
所报项目已列入学校2021年预算,使用学校各类预算资金(包括教学科研项目经费、非税收入、银行地方债资金和自有资金等。)进行采购的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达到30万(含)以上;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达到60万(含)以上均应报送。
二、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2021年预算采购明细一览表》和《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表》各一份(详见附件),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加盖本单位公章(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送至采购办公室(行政楼1306室)。报送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22日前。联系人:仵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413。
三、温馨提示
1.由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均需进行意向公开,财政厅要求的最迟意向公开时间为3月30日,导致学校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均需提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预算采购项目报送工作,并在前期报送《2021年预算采购明细一览表》和《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表》的基础上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采购时所需详细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21年3月15日前。
2.项目部门填写《安徽工程大学采购项目申请表》。其中,货物类项目应根据采购货物的具体情况,提供货物采购技术参数表、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进口设备论证报告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登记表等材料;服务类项目应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情况,提供服务项目采购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等材料;工程类项目应根据需采购工程的具体情况,提供项目采购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施工图纸和图纸审查等材料。
附件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货物类采购项目的说明.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