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暑期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于7月17日前,紧盯各类风险源精准管控,对所辖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未整改到位的实验室一律禁止使用。检查记录同步上传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树牢安全红线思维,压实层级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细落地安全管理措施。
2.各单位必须对暑期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熟悉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技能。
3.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或过夜实验。因教学、科研等工作确需开展的,须经单位批准,项目导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现场指导,全面把控实验安全。实验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在实验过程中规范操作、做好防护、加强值守。
4.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锂电池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重要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各类风险全程在控、可控。
5.各类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必要时亦可加贴封条。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7.各单位要针对暑期暴雨、雷电、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细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举措,做好各类突发恶劣天气的应急准备。
8.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