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数据报送内容及时间范围
1.附件1(2025年学校新增未入网大仪设备基础信息表)中涉及的设备使用单位需填报附件3。
学院 | 设备数量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3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11 |
纺织服装学院 | 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总计 | 41 |
2.附件2(2025年度已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评价考核清单)中涉及的设备使用单位需填报附件4~附件7(其中附件5如较去年无变化则无需报送)。
学院 | 设备数量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28 |
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 24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8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 |
电气工程学院 | 12 |
纺织服装学院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6 |
人工智能学院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4 |
设计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3 |
数理与金融学院 | 1 |
总计 | 144 |
3.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内产生的各类数据与成果。
二、相关要求
1.此数据作为学校参加安徽省年度大仪考核基础数据,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的数据报送小组,确保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避免出现数据漏报、错报。
2.请各学院(中心)严格按照附件(不得更改模板)填报说明进行填报。
3.附件3中的仪器分类及主要学科领域编码规则可参考附件8:《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标准与编码规则》。
4.附件1中的设备需按要求提供设备图片(每张图片尺寸应不小于640×360,大小请控制在5M以内,不符合此要求的设备图片无法上传),图片用设备名称命名,并将设备图片单独汇总打包。
5.请各学院(中心)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oubu@ahpu.edu.cn )签字盖章报送至国资处A座1305室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邹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46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