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压实全链条责任,完善闭环管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地见效。
二、开展全面排查,闭环整改安全隐患
假期前,各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的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项明确整改要求与责任人,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于1月18日前上传“实验室检查系统”备查。
三、严格过程管控,规范假期实验活动
1.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需报请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必要时亦可加贴封条。
2.各单位须对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熟悉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
3.假期期间,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高风险实验或过夜实验。因教学、科研等工作确需开展的,须经学院批准,项目导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在现场指导,全面把控实验安全。实验师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在实验过程中规范操作、做好防护、加强值守。
4.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放射源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做到对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确保重要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和风险的在控、可控。
5.各类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
6.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在实验室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及各类管理措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