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科学评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成效,不断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现需各单位报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报送单位范围
安徽工程大学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上已定制127 台套设备收费(补偿)标准的相关学院(部门)。
二、报送内容
1.平台上本学院(部门)设备收费(补偿)标准是否已执行;
2.平台上设备共享使用机时:统计本学院(部门)在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中,所有已预约使用共享设备的累计使用机时,精确到小时;
3.平台上设备共享使用人次:通过平台预约使用本学院(部门)大型仪器设备的服务人次;
4.平台上设备共享使用收费(补偿)金额:通过平台核算本学院(部门)依据收费(补偿)标准应收取的累计费用总和,精确到元。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学院(部门)需按照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进行数据填写、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6月5日上午11:00 前,报送至 A 座 1305 室设备管理科。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报送工作,提交的数据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瞒报、漏报、虚假填报。
在数据报送截止日期前,应加强收费(补偿)标准的执行落实;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数据变更申请。
附件:学院(部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报送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