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校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我校采购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现将报送学校2025年招标采购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政府采购

  1.2025年度已列入我校政府采购预算的新项目,往年续签项目不需要报送。

2.品目名称在集采目录内、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实行集中采购。

3.品目名称在集采目录外、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50万元(含)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实行分散采购;

4.品目名称在集采目录外、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60万元(含)及以上的工程,实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均需报送政府采购意向和政府采购计划。

(二)校内统一采购

1.2025年度已落实学校采购预算的项目,无预算无法进行采购。

2.货物、服务类项目

非科研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

科研类项目:单台设备类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其他货物、服务类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

3.工程类项目

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含)以上。

二、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未满30日的,系统无法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将无法进行政府采购。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对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请务必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表(附件2)和政府采购计划表(附件3校内统一采购项目需填写校内统一采购项目计划表(附件4)

上述政府采购项目和学校统一采购项目分开填报,并于20253月20日之前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办公室(A座1306室)。联系电话:0553-2871413。联系人:仵老师 李老师。

附件:相关表格及文件.zip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