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寒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单位自查(1月6日前)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须上传“实验室检查系统”。
2.学校检查(1月7日-8日)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现场随机抽查。
3.督促整改
根据单位自查情况和学校检查情况,学校汇总整理安全隐患,通过“实验室检查系统”,向各相关单位下发《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导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上传整改照片。
(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寒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各单位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学生做实验时,原则上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2.各单位必须对寒期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熟悉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放射源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做到对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确保重要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和风险的在控、可控。
4.各类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必要时亦可加贴封条。
5.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在实验室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6.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2.各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及时落实整改。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落实实验室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