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品目名称在集中采购目录内、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
2.品目名称在集中采购目录外、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
3.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4.以上项目均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皖财购〔2023〕1127 号)(附件1)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政策解读(附件2)的文件要求,确保项目支出预算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都须进行报送,否则,2025年将无法进行政府采购。
2.各学院、各部门如有计划申报2025年编制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报送财务处相关预算材料的同时,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先将《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办公室。无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直接报送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办公室。
3.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0日。联系人:仵老师、李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553-2871413 。
附件1:《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pdf
附件2:《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政策解读.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