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推动资产常态化有效盘活利用,全面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校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摸排范围为学校2024630日前入账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设备(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和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中的 低效闲置资产(不包含待报废资产)。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4719日前)

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名下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设备、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根据资产摸底情况填报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情况相关统计表(附件1-附件3),撰写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情况工作报告(包含资产总体情况、占有资产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等内容,要有实例有数据,有依据有剖析,有措施有成效)。于719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零报告不需要撰写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情况工作报告。

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22日上午班前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汪春梅,邮箱:57922127@qq.com

(二)重点督查阶段(2024720-72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排数据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抽查工作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汇总表,报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724日前报送教育厅。

附件1:国有低效闲置房屋及建筑物明细表.xls

附件2:国有低效闲置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3:国有低效闲置家具用具明细表.xls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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