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科基础〔2022〕10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入网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数据报送范围
1.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2.时间:2024年1月1日以前纳入我校固定资产库的仪器设备。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的数据报送小组,确保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核查。
2.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附件填报说明进行填报。
3.请各学院(部门)于2024年4月9日前将纸质附件(电子版发591543461@qq.com)盖章版报送至国资处。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287146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