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假期前,二级单位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的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项明确整改要求与责任人,消除不安全因素。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放射源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做到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确保重危险源安全稳定运行和风险的在控、可控。
   4.各类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5.节假日不使用的实验室,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必要时亦可加贴封条。

6.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各单位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学生做实验时,原则上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7.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在实验室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8.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予以认真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请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存档,以备日后学校及上级部门检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