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369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安徽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各类实验室必须有序开放,尽可能地做到少聚集、防交叉、勤洗手、常通风、多消毒,确保实验活动能够顺利地开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严格按照“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实验室防控的具体措施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

1学校正式开学前,所有实验室一律不对师生开放。

2、学校开学后,各二级单位必须对所有实验场所进行综合检查,排除疫情和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放使用。

3、疫情期间,二级单位须每日如实记录开放实验室使用情况和实验室防控情况,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保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及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

4、严格落实登记制度,控制进出实验室人员数量,避免聚集性感染和交叉感染。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登记、测温等,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后方可进入,办完事后应尽快离开。

5、师生员工进入实验室前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在实验过程中应做好佩戴口罩、穿着实验服等个人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少走动、少聚集、少交流,必要交流时需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上不低于1米)。

6、疫情防控期间启用的实验室,要积极做好实验室的卫生防疫宣传和防控知识教育,丰富师生员工的防疫知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验室通风、消毒管理

1、保持实验室室内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以上。天气适宜时,可全天候开窗通风。

2、分别采用擦拭消毒法和喷洒消毒法对实验室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每日两次。

3、实验室内口罩、手套等相关废弃物需进行集中消毒后用垃圾袋封口后再处理。

四、监督检查

各实验室负责人直接负责本实验室防疫和安全工作,具体落实有关实验室防疫和安全要求。所在二级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防疫和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做好防疫和安全工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实验室防疫和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