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学校已印发《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学院、各部门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8年行政工作要点,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国字[2016]5号),学校决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以加强各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管理,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范围

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公共用房、场地、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等资产。资产入账时间截至20171231日。

二、清查目的

(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闲置资产调剂机制,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优化校内资源配置。

(二)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各二级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帐、帐卡、帐实相符,责任到人。

(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郭兴众

成  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弘  凤权 方永胜 朱成全 江明 吴之传 余雷 张国友 易华 胡长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要职责:审查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底前)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2、组织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培训,学习新资产管理系统各模块功能及业务流程。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查阶段(515日前)

各单位依据资产台账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检查资产帐实相符情况、资产闲置情况及资产规范处置情况;对管理、占用及业务关联的仪器设备设施、场地和用房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理或未按程序办理出租出借手续等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531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1、填报资产盘盈盘亏表;

2、具备报废条件的资产填报“安徽工程大学资产处置申请表”;

3、闲置资产填报“安徽工程大学闲置资产登记表”;

4、离退休人员、离校人员及离世人员名下资产填报“离退休人员、离校人员及离世人员资产登记表”;

5、填报“安徽工程大学资产出租出借事项自查表”。

(相关表格从国资处网站自行下载)。

(三)检查阶段(615日前)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四)整改阶段(715日前)

1、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整改到位;

2、对离退休人员、离校人员及离世人员名下资产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形成总结报告,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占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应如实反应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单位资产管理员。

安徽工程大学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