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做好校领导交办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
2.继续做好后勤保障处学生宿舍家具报废数据审核、鉴定及评估工作;
3.做好2023年4月份固定资产对账及月报工作;
4.继续做好资产清查核查相关工作;
5.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启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做好该系统宣传工作;
7.继续做好我校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工作;
8.做好2023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前期工作;
9.做好部分教学科研更新项目第二批已结束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签订合同、资料移交等工作;
10.落实部分公用房调整工作;
11.继续做好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12.做好设备入账审核打印、设备维修等常规工作;
13.修订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