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实验场所及实验设备情况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安徽工程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实施暂行办法》,以及发规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现进行我校各学院实验室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请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仔细核对和填报附件1和附件2表格,确保填写数据真实有效,并于202592612:00报送电子版至邮箱37664790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实验室数据);于20259291100前将纸质文档(学院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A1305室。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xls

附件2:各学院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zip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919